广大城乡居民:
健康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医保是守护这份财富的坚实防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国家重大的民生工程,通过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为千万家庭筑起了抵御医疗风险的“安全网”。202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已正式启动,在此,我们特别提醒:集中缴费期有限,错过可能影响待遇享受,断缴还将面临等待期风险。请您尽快为自己和家人办理缴费,让这份“医”靠时刻在线。
参保范围
覆盖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不受户籍限制。
参保缴费期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年度预缴制,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缴费标准
1.2026年度城乡居民(含大中小学生、婴幼儿)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
2.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即个人不缴费。
3.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60%的定额资助,即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
4.残联部门登记管理的一、二级重度持证残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60%的定额资助,即个人缴费标准为160元。
5.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加居民医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费用即每人400元,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待遇享受和等待期
普通居民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2026年7月1日之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
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和等待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4〕4号)规定执行。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当年退出现役军人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缴费方式
★线下办理:缴费本人或代办人持缴费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代理银行柜面办理
★线上缴费方式1: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缴费
★线上缴费方式2:扫描各县区发布的二维码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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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名称 |
咨询电话 |
缴费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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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美区 |
0458-3606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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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 |
0458-3298264 0458-8808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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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林区 |
0458-3735659 0458-3712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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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翠区 |
0458-3987168 0458-3981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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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县 |
0458-3539309 0458-3527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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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县 |
0458-3476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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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箐山县 |
0458-3439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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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县 |
0458-3815775 0458-3822264 0458-3569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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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 |
0458-2689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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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 |
0458228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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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代缴:微信搜索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家庭共济,即可居民参保个账代缴。(注:请大家不要选错缴费年限!)



